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设施建议?
一、争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弘扬社会新风,积极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的出行理念,引导家人、朋友转变出行方式、改变出行习惯,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支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积极运用微博、QQ等向身边的人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使文明出行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车,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积极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低碳方式出行,踊跃参与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人文明出行不添堵。 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安全事故,我们的社会就会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一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共同营造一个讲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公路设施安全规定?
新规范由 12 章以及 1 个附录组成,分别是:1 总则,2 施工准备与施工组织,3 交通标志,4 交通标线,5 护栏和栏杆,6 视线诱导设施,7 隔离栅,8 防落网,9 防眩设施,10 避险车道,11 其他交通安全设施,12 工程交工,附录 A 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检验要求。与 2006 版规范相比,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 增加了改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规定。2. 强化了施工准备的内容和施工组织的要求,明确了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前提条件和施工工序。3. 强化了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测和试验,以及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过程控制的规定。4. 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验收”一节调整为“质量过程控制”,提出了施工质量过程控制指标。5. 将“护栏”一章调整为“护栏和栏杆”,增加了桥梁路段设置栏杆的施工工序和质量过程控制指标。6. 细化了采用滑模施工法现场浇筑混凝土护栏的工序、方法和质量过程控制指标。7. 将原“轮廓标”一章调整为“视线诱导设施”,适当扩大了涵盖范围。8. 防落网的范围扩大到防落物网和防落石网两类。9. 新增“缓冲设施”“避险车道”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包括防风栅、防雪栅、积雪标杆、限高架、减速丘和凸面镜等)”等章节。10. 新增“工程交工”一章,规定了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交工验收前应做的各项准备工作。11. 新增“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检验要求”附录,规定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所用产品和原材料进场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项目及抽样频率。
你对交通管理工作有何好的建议?
一、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强化科技运用,不断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含量。我们将通过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逐步建立新型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制,实现管理工作从传统型向现代型、从粗放型向精细型、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二、实施交通管理勤务制度改革,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在交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而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将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从更深层次发掘现有警力的潜力,以更好地完成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任务。三、科学合理规划、组织交通,充分挖掘道路潜力,改善通行条件。为有效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我们结合城市拆迁和道路改造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支路、次干道的梳理、整治,进一步挖掘现有道路的潜力,科学合理地调整交通流向和流量,均衡地分流疏解交通压力。四、依法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科学合理疏解、引导交通需求,改善交通结构。下一步我们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在深入广泛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建议的前提下,履行完备的程序后,逐步推出一些必要的限制措施,科学合理地引导市民的交通需求,逐步构建更加合理、更适应昆明实际的交通出行结构。
公路交通设施保护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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