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交通设施属于什么行为,盗窃井盖是什么罪?
1.
盗窃城市公共交通道路上的井盖的,应直接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因为井盖建设在交通道路上,就是道路的组成部分,它具有独特的功能,关系到交通运输的安全,盗走公共交通道路上的井盖,破坏了道路的完整性,并且有导致车辆倾覆的危险,完全适用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
2.
盗窃道路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的井盖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他公共场所,比如人行道、公共广场、学校、工厂地方,是公众能够触及的场所。盗窃这些场所的井盖,危及到公共安全,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
盗窃较为隐蔽处所的井盖的,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所谓隐蔽处所,是指社会公众不能够轻易接触到的场所,如封闭的院落、仓库等。也就是说,盗取这些地方的井盖,不会发生危害公众生命健康的危险,因此只能适用盗窃罪。
盗窃要达到相应的数额才能定盗窃罪,而实际上盗取井盖的行为很多时候都达不到立案的标准。
盗窃高等级公路上的防护栏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吗?
盗窃高等级公路上的防护栏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而且严重
偷盗高速公路主辅道之间的护栏是否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属于破坏交通设施罪。盗窃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构成该罪。量刑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盗窃公共设施具体是样量刑的?
并没有破坏公共设施这样的罪名,要根据具体的情节来定罪处罚。盗窃罪的量刑要根据涉案金额、犯罪情节来确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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