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上的交通设施归谁管,城市的斑马线划定由哪个单位负责?
交通标线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一般由公路主管部门负责。
公路局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二级局。交通运输部设有公路局,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负责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我国公路为什么要分国道省道县道乡道?
公路是指联接城市、乡村和工矿基地之间,主要供汽车行驶并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和设施的道路称公路。
公路和道路的区别:道路是供各种车辆(无轨)和行人通行的工程设施。
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城市道路、公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
公路按使用性质可分为:国家公路、省公路、县公路和乡公路(简称为国、省、乡道),以及专用公路五个行政等级。
一般把国道和省道称为干线,县道和乡道称为支线。
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连接首都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的公路,连接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国道中跨省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准的专门机构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县道是指具有全县(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县道由县、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村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乡道由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专用公路是指专供或主要供厂矿、林区、农场、油田、旅游区、军事要地等与外部联系的公路。
专用公路由专用单位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也可委托当地公路部门修建、养护和管理。
1997年版《辞海》对高速公路的解释为:“高速公路是指供汽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一般它能适应每小时120公里或更高的速度,要求路线顺滑,纵坡度小,路面有4-6车道的宽度,中间设分隔带,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高效路面,在必要处设坚韧的路栏;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应有必要的标志、信号及照明设备;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在路上行驶,与铁路和其它公路相交时采用立体交叉,行人跨越则用跨线桥或地道通过。
”
公路定额和市政定额有什么区别?
公路和市政专业不同,主管单位也不同,一个是交通运输部,一个是住建部,当然定额编制单位也不一样,计价规则(清单计价规则和定额计价规则)也是两条线。
公路一般修建在效外,是连接城市之间的交通设施,一般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绿化、机电(收费系统、监控系统、电力系统、隧道通风系统)、房建(服务区、收费站、办公楼、宿舍等)等单位工程。
市政主要指城区内市政设施,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懂公路的不一定懂市政,懂市政也不一定懂公路,但由于大部分施工工艺相通,学习起来较快。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关注我,了解更多。
道路减速带归哪个部门安装?
公路上增设交通标志,增设减速带,或施划人行横道线,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的业务范畴,道路交通安全则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法条链接:《公路法》
1、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2、第三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成的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
3、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4、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5、第七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6、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7、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发表评论